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12-20
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林业专项资金
补贴给非贫困户问题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依据
2017年2月,省林业厅下发文件《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林计〔2017〕18号)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河南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营造林明细计划的通知》,其中,下达我县省级造林任务2000亩。
二、项目实施
2017年2月,我局根据省厅下达计划文件,按照省厅要求编制了《河南省宜阳县2017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作业设计》,上报省厅。我县按照省预下达计划,下发《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阳县2017年林业生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2016〕75号),将省级造林任务2000亩一并以重点工程列入各乡镇任务,由各乡镇组织实施。
三、资金拨付发放
造林结束后,省厅组织检查验收,以洛阳市总体合格造林情况拨付补贴资金。我县实际拨付资金67.46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7〕59号),每亩补贴标准400元,折合面积1685.5亩,合格率84.3%。按上报面积和合格率统一折算给造林主体拨付资金。由于省厅资金文件中有"贫困县可统筹用于脱贫攻坚计划支出,不可提项目管理费"说明,实际是项目资金属于造林补贴资金,财政厅和林业厅下达资金文件时标明为林业专项资金,可统筹用于脱贫攻坚计划支出,并非脱贫专项资金,项目也未列入我县脱贫攻坚计划,不是扶贫专项工程,各级文件中也没有明确要求补贴资金必须补贴给贫困户,且项目春季已由各乡镇组织农户按计划完成造林任务,根据实际情况,我局于2017年9月4日,上报县政府《288-sb.com关于解决2017年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省级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宜林〔2017〕67号),县领导批示"同意按专项资金要求执行,财政局审核拨付"。目前,资金已通过银行转帐由县支付中心全部发放到造林农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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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