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10-27
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招聘村级兼职护林员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强化我县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的管理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河南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和公益林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县村级兼职护林员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林员招聘的任职条件
1、热爱林业,热爱公益林资源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熟悉本村范围及周边山区地形和林情,常年在本村从事农业生产,不外出务工,护林员是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履行护林职责,农民身份不变;
3、努力学习,运用林业科学技术,为公益林服务。有敬业精神,责任心强。能运用森林资源管护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事护林。了解林政管理,护林防火,森林采伐,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益林管护的基本知识,掌握林农管护工作的基本原则、方法;
4、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心强,年龄在30-50岁之间的男性公民,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60岁,1984年12月31日前到1954年1月1日以后。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能起草各类简单的文字材料、宣传标语;
5、能正确理解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对公益林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能处理或协助上级处理有关公益林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6、能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村民思想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调动村民爱林、护林积极性;
7、有便利的交通、通讯条件,便于沟通联络;
8、在同等条件下,有护林经验或从事过林业工作的人员、转业军人、党员优先考虑。
9、近三年内无林业违法行为;
10、村、组干部不得担任兼职护林员。
二、护林员的配备及任期
具体名额见《宜阳县村级兼职护林员暂定名额分配表》。新聘村级兼职护林员任期1年(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三、护林员的选聘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试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3月1至10日)。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本村护林员职位。对报名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资格审查。
2、面试(3月11日-20日)。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试人选。
3、考试(3月21日-22日)。由林业局统一出题,组织通过面试人员闭卷考试。
4、确定人选(3月23-25日)。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5、培训上岗。兼职护林员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护林员资格证,新聘兼职护林员凭资格证与县林业局签订《护林员管护合同》。
四、护林员的岗位职责
1、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群众生态公益林保护和护林防火意识;
2、每天巡视管护责任区内的山林,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建立进山人员登记制度,杜绝明火上山,做好巡山记录;
3、做好管护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预防、阻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
4、协助做好本村范围内的木材采伐检量和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5、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森林火情等情况,立即报告乡镇管护站及林业主管部门,并主动协助处理;
6、每周能够按时到乡(镇)管护站值班不低于3日,防火期不低于5日。
五、护林员的报酬
护林员的管护报酬为月工资标准200-1000元之间,一是根据管护面积,管护难易程度具体确定;二是实行非防火期和防火期工资差额发放。
附件:1、宜阳县公益林区村级兼职护林员名额分配表
2、宜阳县2013年度公益林区村级兼职护林员推荐表
2014年2月25日
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印发